某日接到國中老友的簡訊:「我要寫信給你,

信寫好了,但找不到地址,地址交上來。」

 

寫信?手寫的?用郵寄的?

雖然滿頭的問號,還是乖乖打了地址傳回去,

 

隔沒兩天,真的收到手寫的信,

 

連聖誕卡都要消失的年代,

居然收到手寫信實在太神奇了,

 

原來朋友說她喜歡手寫信的感覺,

e-mail太快,也太有疏離感了,

 

我這個e-mail化非常徹底的人,

去文具店只會買file夾,

一支原子筆五年都用不完,立可白都乾掉的人,

翻箱倒櫃只找的到26孔筆記本和郵局標準信封,

有夠沒情調,

但朋友的信傷當可貴,我又是回信魔人,

只好硬著頭皮,用手寫~~~~~~

外加道歉,完全沒有美美的信封信紙可以用的殘酷事實。

 

今天又收到朋友的回信,卻是好大一包,

打開來一看有三套全新,不同風格信封信紙,


朋友說以前很愛買,現在還剩很多,

給我三套,可以直接拿來用,

 

我,我我我………..對這種狀況最不行了,

我會乖乖寫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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